致同班同学3名女生负伤。警察现阶段已操纵嫌疑人。
针对这起校内泼硫酸的恶性事件,警情通报中沒有表明被告方中间发生争执的实际原因,根据新闻媒体,可以确定的是被盐酸泼脸的三位女孩负伤比较严重,很有可能会破相留疤。殊不知在互联网社群营销有关这事的探讨中,许多人却对泼硫酸的行凶者造成了怜悯,觉得他“有苦衷”、“是一种抵抗”。小编觉得,那样没什么事实根据的猜想、对受害者自身“完美无瑕”的追求完美,全是在纵容暴力行为。
广东高州这起恶性事件产生在12月28日中午,直到如今案子的有关关键点都并未有确立的公布,极个别网民根据互联网技术散播“行凶者苦衷论”,全是创建在没什么事实根据的妄想以上,全是根据自身的觉得历经或是空穴来风的“工作经验”推断而成。从马列主义社会学见解看来,分歧具备独特性,规定实际难题深入分析。这起恶性事件中,基本事实都并未弄清楚的状况下就以实用主义去推论、结果,那样做出的“行凶者苦衷论”不具备一切感染力。
“行凶者苦衷论”的露头,实际上是对受害者规定极致的此外一种表达形式,即受害者务必极致,务必沒有一切非常值得反省之处,无懈,那样的普世价值毫无疑问便是在为暴力行为找寻托词,纵容违法犯罪,冲击性社会发展的法制道德底线。
广东高州的这起泼硫酸案子中,行凶的男孩子不管拥有 如何不可以言的苦衷,从法律法规的视角而言,都不可以以危害他人的生命身心健康来做到自身的目地,他自己的苦衷、伤心和导致他人负伤中间不会有一切的因果关系联络,针对泼硫酸个人行为的判定只有一个:违法犯罪。假如针对比较严重暴力行为,都从其行凶主观因素、个人成长经历等层面寻找圆谎的托词,那麼受害者的利益由谁来维护保养?被纵容的暴力行为身后,社会发展公正司法又在哪?
回绝为施暴者找寻推托、回绝对受害者的极致追求完美,应该是法制的道德底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