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消息称,接到证监会重庆市监管局对公司采用出示警告函对策的决策。
当日,*ST力帆测绘通报4.73元,平收,股票换手率0.27%。
依据公示,此次管控的事项产生在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期内,系*ST力帆未执行一切正常信息披露程序流程违规为原大股东出示担保。
现阶段所述违规担保事项已所有消除。2020年4月18日,*ST力帆公示称公司已于4月17日各自接到富滇银行和工商银行发过来的锈与骨的《关于免除担保责任的函》,确定消除公司及属下子公司所述所有担保义务。
据*ST力帆董事会秘书郭剑锋详细介绍,此次管控的事项归属于往日已处理事项,未对公司导致具体损害,不容易危害公司的一切正常运营。
郭剑锋还表明,所述事项产生后,公司积极主动进行自纠自查,并积极相互配合监督机构的审查,查证除所述违规担保事项以外不存别的信息披露违规个人行为。当今,*ST力帆重组已进到实行环节,引进了新的投资者,公司会为此为突破口,标准公司内控管理,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管理方案和相关内控制度规章制度,创建专项检查体制,防止相近违规恶性事件的产生,保证 公司合规管理。